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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9日电(李京泽梁晓辉)国旗法修订草案、国章法修订草案已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小组审议中,与会者认为两项修正案有助于回应社会关注,维护国家尊严。
补充详细情况,国家标识制度
进一步完善国旗、国徽尺度,增加升国旗和升国徽的场地,国旗、国徽的监管部门… …
与会者认为,两个修正案非常有看头,细致改写文案,有助于完成国家重要标志制度,加强国旗和国徽采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强化公民的国家观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今在确定国旗、国徽监管部门这一点上举了例子,这样的修订使综合监管和分散执法实现了精确、及时、有效的监管目标,体现了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两个草案在细节的补充上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 根据国旗法修正案,特别是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举行国家公祭仪式的,可以在全国降半旗表示哀悼,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特定地点降半旗表示哀悼。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玉波表示,中国政治制度不断完善,公民利用国家标志表达民族归属、爱国情绪的意愿越来越强,两项修正案及时适应了现实需要,全面体现了社会关注。
严禁有损完全立法、国旗和国徽的尊严的行为
个修正案对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例如,国旗法修订草案确定,不得倒挂国旗,也不得以损害国旗尊严的其他方式升起、采用; 不能随便丢国旗; 大型群众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必须妥善处置活动现场采用的各种国旗。 修订草案还强调,公民和组织在互联网上采用国旗图案,必须遵守相关的互联网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的尊严。
根据两项修正案,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鸦、玷污、践踏等方法侮辱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在15日以下拘留。
与会者认为,在此基础上,有完全的法律责任,并增加相关规定的空之间。 人大常委会委员杜黎明表示,在有损国旗尊严的其他情况下(如大型群众活动组织者未妥善处置活动现场的各种国旗; 以损害国旗尊严的方式升起、采用国旗,经劝告拒绝修改的)的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认为,国旗法和国章法修订草案中增加的规范互联网采用的相关规定比较简略,建议更加完善细化,授权国务院制定国旗、国徽互联网采用管理办法。
加强促销,提高全民爱国意识
规定全日制学校应将国旗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副本,让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升旗录取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在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增加升旗要求,居民区等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升旗
小组审议观察到,国旗法修订草案的许多规定指明了加强国旗推广教育的方向。 与会者认为传播国旗知识是促使人们采用国旗及其图案的重要手段,值得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李应生说,传播国旗相关知识应该是多方面的。 除了诱惑民众采用国旗及其图案外,还有义务教育民众更加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现在很多人知道国旗法、国章法,但对复印不太了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经荣表示,两部法律完全修改后,应广泛推进,使广大中小学生、广大民众了解和遵守它们。 (完) )。
标题:“关注国旗法、国徽法撰改: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国家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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