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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谮介绍,食品药品监督总局通过《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取缔办法》对网络食品抽查采取神秘买家制度,更好地保护顾客权益。

网络食品监管面临着经营主体多、地域范围广、技术水平高、法律多杂、监管能力不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取缔程序不确定等问题。

对此,陈謇认为,为了应对网络购物的虚拟性,神秘的购买者是非常有用的监管措施,购买样品的人作为顾客购买样品,根据样品的名称、类别和数量、购买的样品的人和支持。

已知 方法中的抽检制度设计有重要的时间节点。 也就是说,购买样品到达购买者后,进行检查、样品检查。 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 商家并不知道配送时会送到监管部门,对买家和相关人员的神秘购买起到了保证真实性、公平性的作用。

“食药监总局将对互联网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

陈貂是在14日举行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管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 本办法自去年10月1日起施行。

标题:“食药监总局将对互联网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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