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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8月3日电(李楠)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近日发出了《关于严格查处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业职务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履行职务犯罪 根据《通知》,各级检察机关要多次重复贪污和处罚,重点调查6类职务犯罪案件。 一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信息媒体曝光、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渎职犯罪案件。 二是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恶性案件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本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药品领域潜规则,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四罚代刑,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必须解决的不移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五徇私舞弊,对食品检验结果和动植物检疫结果未经检验检疫,并证实证明错误 六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腐蚀围堵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 根据《通知》,各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要点行业和案件为中心,适时组织开展专业活动。 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好情况通报、线索转移、案件合作调查、新闻共享等业务。 加强组织协调,积极运用报送、报送、指定异地管辖等案件处理措施,突出处理大案要案和案件连锁案件。 深入调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撰写优质防控报告,促进主管监管部门处理监管漏洞和监管空怀特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和依靠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工作环境。 全力配合侦查监督部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积极做好。 及时向最高检察厅反贪污贿赂总局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业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情况和重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业职务犯罪案件,加强经验总结。

标题:“最高检发通知严查六类食品药品监管行业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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