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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是中共中央委员会统战部主管,民建中央发起负责日常管理,2007年3月成立的全国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支持以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主的思源工程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处理生产生活困难,推动中国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现任理事长为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原主席陈昌智。
多年来,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为了继承饮用水思源,回报社会理念,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公司和媒体的参与下,以贫困地区的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灾害救援、扶贫、儿童敬老、文化环境保护等多个行业为中心开展公益事业。 启动思源救护、思源教育移民计划、伯莎慈善、思源助学、思源天使妈妈、思源爱分贝思源沼气和思源三藏等扶贫项目,建设民政部指定的慈善机构网络公开募股新闻平台支持公益资助平台, 每年平均帮助100多万困难群众,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成立以来,注重社会影响较大、公共信服的建设,获得40多个奖项,其中国家政府级最高奖12个,思源阳光计划、思源沼气、思源救护、思源爱分贝项目和两位慈善人物,民政部为 特别是,2008年,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被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扶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名称为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英文译名: chinasiyuanfoundationforpovertyalleviation,英文简称: csfpa。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具有公开募股资格的基金会。
本基金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公开募款。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支持以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主的思源项目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应对生产生活困难,促进中国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恪守社会道德风气,自觉加强诚信自律的建设。
第四条本基金会重复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本基金会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民建会员公司和个人的自愿捐款。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共中央委员会统战部。 中共中央委员会统战部委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
第七条本基金会地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支持贫困家庭和人员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二)开展我国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所需的资助活动。
(三)支持我国贫困地区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加快脱贫致富的进程。
(四)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流与合作,提供公益活动相关所需的咨询和服务。
(五)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开展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业务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批准的若干事项,依法批准后展开。
标题:“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10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