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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由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和蔓延。 这是人类历史入驻播出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最困难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国作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冲击的国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领导和各方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全国抗击疫情战取得了重大战术成果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由于春节放假、国内物资暂时短缺等原因,我国慈善机构等社会各界在海外华人华侨和国际友人的协助下,从国外收集了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物资进行了捐赠 但是,《慈善捐赠物资免税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年第102号)第五条规定,本法所称赠与人是指: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中国红十字会大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癌症基金会 (三)在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评定为5a级的以人道主义援助和慈善事业迅速发展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 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出具说明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赠人条件的文件,面对慈善机构收集的疫情防控物资不在受赠人范围内、物资不在免税范围内、协调对接人员较多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疫情防控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现有社会组织超过86万家,他们是我国扶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启动的民政部登记基金会判断工作中,目前只有10多家5a等级的基金会,特别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是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儿童快速发展基金会等在我国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意义的全国性公开募股基金会 反映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境外疫情物资接收渠道不畅的现实,某《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了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抢险救灾和扶贫攻坚、公益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此,相关部委建议完全修改《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受赠人资质范围等规定,充分调动社会组织海外筹资积极性,为新时期我国脱贫攻坚和公益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 证号: 0020年5月18日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关于修订《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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