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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新闻网站称,11月20日是世界儿童节,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通过30周年的重要日子。 以这一儿童权利的诞生为契机,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快速发展中心在北京发布了《公益领域儿童新闻录用规范指南》。 这是博源拓智继《儿童公益组织行为规范指南》、《一线儿童职工能力素养和行为规范指南》之后又一个重要的儿童公益领域规范性指南。 近年来,许多儿童公益募捐项目方兴未艾,其中不乏儿童隐私新闻、儿童照片、影像资料不规范的采用现象。 再加上媒体、新媒体的广泛运用,进一步加快了新闻传播速度,扩大了新闻传播范围,儿童个人新闻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复杂,曾经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和话题。 起草和编制《公益领域儿童新闻录用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构想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快速发展中心作为发起人,与众多儿童保护行业的专家学者、资深一线从业人员、媒体工作者合作,各显宝贵 该《指南》引起公益领域对儿童新闻保护问题更加理性客观的思考,对公益领域儿童新闻的收集、保存、披露、采纳等相关工作提出了规范建议,从机构内部的管理、推广、筹款、媒体报道等方面提出了公益 目的是强化儿童新闻保护理念,规范自身行为,让关心儿童事业的社会各界看到公益领域良好的自律性,共同守护儿童美好的童年。 参加这次发布活动的不仅有推动中国儿童业多部门合作落地的政府官员、国际机构和大学的儿童保护专家,还有专注于儿童服务的基金会和公司的社会责任代表,以及多家儿童公益机构代表和众多媒体人士。 各代表分别从国家儿童保护政策和实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儿童权利视角下的基层实践探索、触法未成年人个人新闻保护、儿童隐私权和名誉权保护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角度,简要说明了公益领域建立儿童新闻录用规范的重要性和应遵循的基本情况。 国务院妇女儿童就业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处长贺连辉强调公益领域健康快速发展,要遵循法律意识底层、基本能力素养和行为规范,以及更高水平的儿童优先意识,发挥专业社会力量的作用,将这些理念和行为规范落实到基层服务中。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处儿童保护项目官员苏文颖指出儿童是权利主体,在网络时代,儿童个人新闻不得被滥用和侵害,以儿童权益为指导,完善政策法律体系,、 需要与众多儿童权利的责任承担者合作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这些职责,采用《指导原则》中所述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儿童新闻的最终考虑非常有参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指出,保护儿童新闻不应局限于公益领域,应不断诱惑和提高公众对儿童个人新闻不当披露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以越来越多的预防形式加以落实,防患于未然。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就如何获得儿童和家长知情同意的具体方法进行了证明,即使得到了儿童和家长的同意,作为儿童公益组织也有必要研究这一决定是否符合现实状况和长期快速发展的儿童保护诉求 在发布会上,与会嘉宾和博源拓智机构负责人将代表《导游》的贴纸张贴在不当采用儿童新闻的网络素材上,表示《导游》将成为保护盾牌,在各方合作下,保护儿童权益,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在分享经验的圆桌论坛上,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和社区快速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莹、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运营负责人姜楠、北京和风社工事务所主任张潇、北京爱无痕烧伤康复中心主任周丹、公益时报高级记者 结合各自的实际经验和思考,从筹款、一线社会工作服务、网站发布、项目运营等角度分享儿童新闻的采用和保护实践经验及其过程的众多参与者也对《指南》的发表有了回应和对未来进一步指导实践的期待 博源拓智与儿童公益组织的伙伴们合作,呼吁“我们要始终抱着保护儿童权益的初心,在今后的业务中更规范和专业地采用儿童新闻,遵循儿童新闻采用的基本原则。” 遵守法律规定,时刻考虑儿童的最大好处,将尊重儿童意愿的儿童新闻录用规范渗透到组织管理、筹款、推广和倡导、新闻报道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中。 与不同情况的儿童进行比较,使用适当的新闻解决方法,对每个儿童给予充分的保护和尊重。 加强对孩子的保护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为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徐小刚) )。

标题:“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通过30周年 《公益领域儿童新闻采用规范指南》在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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