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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经正式实施一周年。 日前,民政部通过公开评选指定了首个网络公开募股新闻平台,并在线运营了全国慈善新闻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和全国志愿者新闻系统。 根据慈善中国的数据,截至9月5日,各级民政部门共认定并注册慈善机构2142家,其中授予公开募股资格的有520家。 信托登记38件,信托规模近8亿6000万元。
颁布立法的慈善法广泛接受了各界的意见,一个突出的方面是扩大了慈善范围。 自古流传下来的慈善主要指扶贫救援工作等小慈善活动,基于现代慈善理念的大慈善活动则指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快速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从概念的一些变化来看,对慈善信托、慈善捐赠、慈善财产等分别设章,不仅确认慈善依靠政府也依靠大家,还在行动上开放慈善组织的注册和认定门槛。 例如,新法规定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为慈善组织,不再强制业务主管部门。 并且新法开放公开募股资格,以往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等持有的公募资格,现在慈善机构依法注册两年后可以申请,520家公司的资格发放也足以证明诉求之大。
研究表明,慈善法对刺激社会氛围对人人向善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首先,慈善机构的募捐能力明显提高。 前几天爆炸性的微信朋友圈1元绘画公益活动,不到一天就募集了1500万元,改变了人们对爱心慈善的认识。 随着民政部指定13个网络募捐新闻平台,筹款能力肯定会进一步加强。 二是慈善活动形式更加多元化。 特别是多亏了互联网+,所有人无论距离远近都可以参加公益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慈善法实施后的一年内,共有10亿多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捐赠,部分基金会的公共捐赠占捐赠总收入的80%以上。 第三,注重社会化的慈善服务实践不断深化。 目前,全国志愿新闻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5000万人,注册团体45万人,发布志愿服务的项目超过96万人,志愿者服务正在不断提高。
虽然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梳理一下慈善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仍然可以发现新的问题、新的挑战。 首先,新法确定慈善募捐是慈善组织的专属活动,对网络募捐、个人资助行为既不禁止也不调整,但结合近期发生的网络事件,仍需监管。 因为今年民政部相继发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股新闻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股新闻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确定互联网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 其次,慈善组织的诚信问题仍然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的新闻发布,提高透明度。 目前,民政部已经上线慈善中国等公开平台,展示慈善机构的相关情况。 但是,为了充分保障捐赠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慈善组织必须以更细致的方式满足社会的要求。 例如,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的实施情况,特别是筹资物的采用和去向问题。
当前,我国慈善事业正迎来新的快速发展阶段,要依法兴善,开创全民慈善工作的良好局面,就必须继续贯彻慈善法,进一步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扩大慈善服务的社会参与。 特别是严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实行新闻公开,通过阳光运行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众信服力。
标题:“用新闻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慈善公共信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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