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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北京8月21日(记者罗争光)民政部与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合作印发《关于发挥社会就业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中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引导社会就业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意见确定了社会专家留在农村保护儿童方面的首要任务。 一是配合救助和保护工作 协助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家庭访视,调查判断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其涉嫌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虐待行为,做好对受无人监护和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精神关注、临时监护等工作 二是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包括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法制和开展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协助调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矛盾,引诱外出务工的家长关心孩子的留守等 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关怀服务 包括协助中小学和农村地区的安全教育,协助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社会融合服务,协助农村留守儿童预防不良行为的临界发生等 比较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人员力量的薄弱和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的不完善,提出以保护留守儿童为要点,加大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培养录用力度。 这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要加快发展以农村留守儿童为积分服务对象的社会事业服务机构,推进乡镇社会事业服务网站建设,加强关联公司社会事业专业人才配置聘用 意见确定了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组织的职责任务 民政部协助各地探索社会组织通过社会服务项目、社会事业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规划、城乡社会事业服务机构携手规划等途径,发挥社会事业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中的作用,并由政府提供, 将适合社会承担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办法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协助社会事业服务机构开展新闻收集、监护情况调查判断等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 (完(/h/) ) )。

标题:“五部门发文力挺社工关爱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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