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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s2/”近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目标。 目标是到2022年,侵权高发现象得到比较有效的遏制,权利人维权难证、周期长、价格高、赔偿低的情况明显好转。 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将达到和保持非常高的水平,保护能力将比较有效地提高,保护体系将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商业环境将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将更加有效地发挥。 那么具体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呢?
《意见》提出了四个保护的具体方向:
严格保护:加强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政策
严字当头,排在首位的是加大对侵权造假行为的惩戒力度。 例如,加快引入专利、版权等行业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探讨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等。
此外,必须严格规范证据标准。 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的负担。
必须加强案件的执行措施。 建立完善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大保护:加强社会监督共同治理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事业结构
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 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质量登记、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等相关企业新闻通过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统一汇总,依法公示。
快速保护:优化合作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的重要环节
必须切实提高维权效率; 加强部门间的区域间事务合作,推进有效打破地方保护的简易案件和纠纷的迅速解决。 在特征产业集聚区配置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核、快速可靠、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纠纷处理方案。
同保护:健全涉外信息表达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优越环境[/s2/]
必须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机制。 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专利执业保险、专利侵权损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比较有效地推进我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国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标题:“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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