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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政部计划制定防止在养老设施内销售保健食品、药品的规定

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携带的药品必须定期检查以免老年人误食的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带入食品,应当防止在相关第三方信息的基础上解决的养老设施内销售保健食品、药品。

新京报快讯根据民政部网站11月4日消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民政部起草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了意见和建议。 / br// h /

据悉,《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判断、服务防护、管理要求、评价和教育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判断方面,文件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进行判断入住后,需要一周以上的注意期,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阶段性判断,以帮助老年人熟悉设施环境。 判断复印件应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精神状况、社会进行服务安全风险判断,服务安全风险判断应包括但不限于窒息风险、压疮风险、伤害风险(包括自残)。 机关应当根据判断结果为适合入住的老年人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采取服务安全措施,防范风险。

“民政部拟规定: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在食品药品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养老机构定期检查老年人以免误期、食用变质食品和准备药品的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带入食品,应当表现为相关第三方信息在养老设施内销售保健食品、药品

资料来源: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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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政部拟规定: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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