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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领取金和代收金项目,不得在代收金中赚取差额,不得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或含蓄指定的教辅软件和资料,不得因提前入学等形式和变相违反而加收相关费用 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也不得以服务方式收钱,也不得与住宿费捆绑收取。 由学校自主办学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当具有反复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标题:“教育部等五部门:学校不得强制或含蓄购买指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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